[汽車之家 用車資訊] 每天我們都在探討和駕駛相關的各種違法行為及事故分析,但其實車輛駕駛者違法只是交通違法中的一部分,行人違法行為在近幾年越發(fā)凸顯,讓更多人開始關注這個群體。近日,深圳交警就想到了一個辦法來警示行人違法,為每一個違法者穿戴一身兒綠,作為志愿者去監(jiān)督行人違法行為,這個舉動在獲得了不小的關注度同時也惹來了不小的爭議。
● 事件還原
2015年8月3日,深圳市羅湖解放路與寶安南路路口,不少交警在各大紅綠燈路口執(zhí)勤,主要針對行人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很多闖紅燈的市民被攔住,戴上綠帽穿上綠馬甲在路口執(zhí)勤。
據介紹,在該路口,市交警局機動訓練大隊五中隊的民警準備了今年我市統(tǒng)一的違法行人參與社會服務的裝備共五套,每套包括一件“綠馬甲”、一頂“綠帽子”、一根“文明宣傳旗”。
“盡管我們已經在路口派了很多警力,但是仍有不少市民無視,自顧自的闖紅燈。由于我們服裝有限,違法行人數量又不少,加上天氣比較熱,避免違法行人出現中暑的現象,抓到一個違法行人就會進行輪換!
● 行人違法屢創(chuàng)新高
統(tǒng)計數據顯示,今年1到6月份,深圳全市行人違法通行人數達到12.7萬人次,違法率超過33%。值得注意的是,沖紅燈的人群年齡主要集中在18歲到30歲之間,時間與上下班高峰吻合。而屢教不改的也有不少,其中被查處2次以上今年上半年則達到2257人。
8月3日交警部門共查處行人非機動車違法1640宗。其中,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966宗,占58.9%;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的364宗,占22.19%;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guī)定通行的102宗,占6.22%;行人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的52宗;駕駛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載人、載物的26宗;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1宗;其他行人非機動車的違法129宗。
● “以身作則”的懲罰方式
現場執(zhí)法的交警介紹到,綠帽子其實是與綠馬甲配套的夏日遮陽帽,并非刻意為之。不過,應該可以預料,戴過一次綠帽子的人,尤其是男士,恐怕以后再也不想沖紅燈了……
在短短的半個小時中,發(fā)現僅闖紅燈的行人就超過20名。在交警的督導下,大部分人最終選擇配合交警的執(zhí)法,然后勸導其他路人。不過,也有采取強烈抵制態(tài)度的路人,朱先生便是其中一位。聽說要執(zhí)勤后頓時火冒三丈,與現場執(zhí)法的交警產生爭執(zhí)。
市民余先生同樣表示難以接受,“戴綠帽子對男人來說那可是個很大的侮辱,即便這只是交警部門的懲罰措施”,他認為這種懲罰有損個人形象,“我寧愿被罰款!
深圳在行動!
● 正制定首份“行人出行信用報告”
交警表示,如果當事人在路口維持得比較好,對自己違法行為的認知程度也比較深,警方會適當減少處罰時間,“因為我們畢竟采取的是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記者了解到,如果闖紅燈當事人既不愿接受“社會服務”,又不愿罰款,進而不去銀行交罰金,那么該違法行為會納入其個人征信系統(tǒng)中去。在上月30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市交警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深圳市將制定并發(fā)布深圳第一份行人出行信用報告。據了解,具體操作的細則目前仍在制定中。
● 翻越隔離護欄罰200元
相比于闖紅燈,跨越機動車道的隔離護欄處罰要嚴厲得多。
8月3日上午11時,在皇崗路南行皇崗口岸路段,交警接連攔下了多名翻越護欄的人士。交警機訓大隊民警表示,翻越護欄設施的,對當事人處以200元處罰。
不過也有行人表示,自己住在福民新村,需要跨過皇崗路,去皇崗口岸附近上班。這里一沒有天橋,二沒有地下通道,三沒有斑馬線,跨越護欄也是無奈之舉。一名翻越護欄被攔下的行人告訴記者,在該路段如果想要到對面去,得繞到濱河大道,“從這走過去我再走回來,至少一個小時”。而翻越護欄的話,只需要三分鐘!拔覀円仓婪阶o欄危險,但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切實改善一下這里的實際通行狀況!痹撔腥吮硎。
● 一周發(fā)生非機動車事故8人死亡
交警表示,僅7月27日至8月2日,深圳就發(fā)生涉及行人、非機動車交通事故15宗,造成8人死亡、13人受傷,分別占一周交通事故總數的71.4%,占死亡總數的66.7%、受傷總數的68.4%。
比如,7月31日0時45分,羅某元駕駛粵BV14X8號小車在寶安西鄉(xiāng)大道由東往西行駛至西鄉(xiāng)立交路段時,車頭右側與由彭某駕駛的(搭載黃某賢)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彭某受傷,黃某賢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fā)生后,羅某元棄車逃逸。
正因此,8月3日的“綠馬甲”行動才顯得尤為重要。
意識淡薄/處罰過輕,誰之過?
都知道開車需要考取駕照,但是沒人說走路上街也需要考證的,行人過街行為完全是言傳身教的結果,別人怎么過,我就怎么過,“開車的要讓走路的,”已經成為了行人的共識,正因為這種共識之下,才會“衍生”出越來越多的行人違法行為。
而在國內,孩子們從小也比較缺少這方面的引導和實踐,往往那些安全意識內容只是存在于書本而已,對于行人安全意識的養(yǎng)成并沒有起到關鍵性作用。
在國內,行人違章的現象屢見不鮮。究其原因,主要是行人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意識淡薄,而交警部門對行人違章的處罰又不容易實施。
行人違章為何屢禁不絕?多數人認為交警只管機動車,偶爾管管自行車。此外,一些人圖方便,沒有養(yǎng)成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習慣。專家曾對違章行人的心理狀況做過調查,70%的人是從眾心理在作怪。
一些人明知闖紅燈是不對的,但看到多數都闖,自己也就不在乎了。不知不覺中形成了習慣。以往交警部門對違章行人都是采取說服教育,違章行人當場承認錯誤的態(tài)度都很好,可過后卻是屢教不改。而交警部門對行人違章的處罰也不容易實施。
對于交警來說,一個路口有很多人違章,你說罰哪一個?如果處罰的人說身上沒帶錢也沒帶身份證又沒有單位怎么辦?另外,個別路段的人行設施還不完善,不能保證行人安全便捷地通行,也導致違章行人增多。
弱勢群體≠免死金牌
在現今的交規(guī)中對于弱勢群體的保護原則,是出于對當今社會中弱勢的人(主要指行人)還很多而考慮的。然而,總有一些行人忽視最基本的法規(guī)貿然前行,給別人帶去麻煩不說,有時還會禍及自己。
記得曾經報道過的一件事:一個騎車的老爺爺頭也不回、沒有任何揮手表示的猛然橫穿馬路,瞬間后面司機緊急剎車造成再后面的車追尾,老爺爺看了一眼頭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兩個司機在那里無奈的爭吵著。
其實最初保護弱勢群體的出發(fā)點是好意,無論行人是否主責,司機都要負主要責任或者全責,但卻間接滋長行人忽視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發(fā)生,隨之高長的則是人與車發(fā)生事故的情況頻發(fā)。很多時候看似為了保護弱勢群體但是卻被一些人利用的淋漓盡致,讓人氣憤不已。
一個真正的規(guī)則應該就是:誰的“孩子”誰抱走,是誰的責任就應當讓誰承擔起來,別因為一些違章導致一群人受到牽連。這樣社會才會形成良好的風氣,中國不能和西方國家比,人家都收規(guī)則,所以可以制定要保護弱勢群體的交規(guī),但是中國的弱勢群體很多時候卻是守法的司機。
知乎上,大家怎么說?
深圳的做法值得肯定!
新浪微博上關于此事件的投票情況
毫無疑問深圳這次的行動是成功的,從結果我們也可以看得出,其實很多違法者對于罰款這件事已經不敏感,無論是駕駛者還是行人,罰款只是損傷了金錢而已。相對而言倒是自己的面子更值錢,而通過這種以身作則的方式,則可以起到讓違法者銘記于心的作用,這比罰款更有長久意義。
編輯小結:
從我身邊的朋友來看,其實還是有不少人開始去遵守“行人法則”的。當然,我覺得這需要幾個條件:首先就是大環(huán)境的影響,法規(guī)的完善和意識的建立同樣重要,其實最為郁悶還不是上述情況,而是多數人的:盲從心理,看別人怎么樣我就怎樣,這種情況非常普遍,個體缺乏獨立性成為了行人違法行為中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
最后,有效治理行人違章行為需要全體市民的共同參與、不斷提高守法意識、共同創(chuàng)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大環(huán)境,我們同時也會在今后的文章中更多的談及此事,一起為行人守法盡一份力。(文/ 汽車之家 任博 消息來源:中國青年網)
更多閱讀:
害人又害己!點評行人闖紅燈的危害
//m.bjhplwc.com/use/201304/510047.html
好評理由:
差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