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日前,浙江省高速公路交警總隊湖州支隊通報了一起高速追尾事故。6月9日,S14杭長高速江蘇方向泗安北出口不到1公里附近發(fā)生了一起小車與貨車碰撞的事故,其中小車駕駛員倪某開著“NOA自動輔助領航駕駛”。民警最終判定:貨車駕駛員因變更車道承擔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車駕駛員因分心駕駛且制動不當是加重事故后果的次要原因。以下為“湖州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原視頻:
以下為“湖州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原文:6月9日,S14杭長高速江蘇方向泗安北出口不到1公里附近發(fā)生了一起小車與貨車碰撞的事故,其中小車駕駛員倪某就開著“NOA自動輔助領航駕駛”。六大隊民警在事故調查中,通過調取小車行車記錄儀和EDR發(fā)現(xiàn),貨車駕駛員桑某因超車從第二車道變更到第一車道,但錯估了與后方小車的車距。1秒后,小車識別到了危情,發(fā)出警報,但車輛未自動采取任何措施,駕駛員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再2秒后,小車以117公里的時速撞上了貨車左后部,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傷,小車上三名乘客受傷。
通過官方視頻我們可以看出,處于“自動駕駛”狀態(tài)的是一臺理想L9(參數(shù)|詢價)。針對本次事故,理想汽車方面向紅星資本局的回應:“在距離大車很久的時候就提醒了用戶要接管,要手扶方向盤。警示標識亮起的時候,還有聲音的提示,但是用戶都忽略了,可以推測用戶注意力不集中!
“理想汽車已明確向用戶告知《理想L9輔助駕駛系統(tǒng)用前必讀》。該文件在‘自適應巡航和車道保持輔助’的第4條載明:功能可能無法對近距離或快速切入本車前方的車輛做出及時的制動和減速。在‘前方碰撞預警和緊急制動’的第1條第2句載明:對于移動的貨車和小車,自動緊急制動功能在車速8-100km/h工作。涉案事故發(fā)生時,車輛行駛速度已經(jīng)超出車輛輔助駕駛自動緊急制動的工作范圍,駕駛員因未按告知內(nèi)容操作引起交通事故。”(消息來源:紅星新聞、湖州高速交警官方微博;編譯/汽車之家 杜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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