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新聞] 騰訊與奇瑞的汽車類QQ商標歸屬權(quán)之爭終于有了結(jié)果。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雙方的商標權(quán)訴訟進行判決,判令騰訊撤銷汽車等商品的“QQ”注冊商標。
早在2003年,奇瑞QQ轎車就曾在第12類汽車等商品上申請注冊“QQ”商標,但騰訊隨后在該商標的初審公告期間提出異議。2005年5月19日,騰訊在第12類汽車等商品上申請注冊“QQ”商標,2008年3月7日獲準注冊。2009年11月26日,奇瑞汽車以上述商標注冊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復制模仿馳名商標)、第二十八條(類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標)、第三十一條(損害他人在先權(quán)利)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
商評委在奇瑞汽車對爭議QQ商標提出撤銷申請后,作出裁定書,認定爭議商標的注冊構(gòu)成《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指的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商標的情形,據(jù)此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支持商評委此前做出的裁定,判令騰訊撤銷汽車等商品的“QQ”注冊商標。(消息來源:京華時報,編譯/汽車之家 興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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